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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1名国有企业(电务厂)的职工,现在领导突然开会,说因厂子连年亏损
您好,我是1名国有企业(电务厂)的职工,现在领导突然开会,说因厂子连年亏损 您好,我是1名国有企业(电务厂)的职工,现在领导突然开会,说因厂子连年亏损,现和1集体所有制的厂子(大型水泥厂)和并,说电务厂以脱离国有制。请问如果我们想继续在这工作,那对我们职工是不是应该有1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我们想1次性买断,那应该按照什么法律法规给我们买断?比如我20年工龄能得到多少钱?买断以后我们是不是还可以继续在这工作?希望律师帮助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3-12-28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