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合法性问题
这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仲裁的
违法的,可以到劳动局举报。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要看你与公司有无约定是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还是以多少钱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若有约定,则按约定,无约定,则应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计算的基数。
你要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你有加班的事实,且公司没有支付或没有完全支付,你就可以向公司主张加班费了。
公司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标准工作时是每周工作不超过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总共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则是加班。
2,您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站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在职或离职后一年内均可仲裁,要求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
不合理,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请采纳。。。
要求支付加班费。
不合法,深圳地区可以先看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需要帮助的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