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问题 我是大学毕业应届生。当时获得了保送研究生的资格。但是暑假期间想参加工作,于是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目的一是想增加自身工作经验,了解专业知识在具体行业中的需求,为今后学习发展提供方向。二也有考虑到如果遇到好的发展机会,就放弃读研机会,尽早参加工作。试用期间主要是培训,没做什么事情,但是在合同中也没有提及要支付培训费用,服务期限等的条款。
在通过将近两个月试用期的工作学习之后,觉得自身能力水平尚不足,工作发展机会不理想,因此又有了继续读研的想法。所以,跟公司辞职。公司照常支付了这两个月的薪水。
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我的毕业学位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都齐全真实有效。

我想请问律师,对于这种情况,我抱着尝试和选择的心态,并且在未告知公司我有读研可能性的想法时,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了法律法规?如果被控诉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否构成诈骗罪?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hzc0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9-27 16:5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