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人力资源部去搜集证据时,我偷录视频时,不小心把离职申请书(一式三联)的,说成了离职申请单,请问如果
法官判断证据时,会根据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并不必然是根据证据的某一个特定名称来判定证据的效力。
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考量证据的效力
会综合考虑的
不妨碍。 建议你委托专业劳动法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