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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离职时,人力资源部的让我在离职结算表(一式三联复写形式)的下面写的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

离职时,人力资源部的让我在离职结算表(一式三联复写形式)的下面写的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 离职时,人力资源部的让我在离职结算表(一式三联复写形式)的下面写的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我问是否在这些字上按手印,人力资源部说只有非正常离职才需签字和按手印,我是正常离职,不需要按手印,只签字即可。如果以后有法律问题,因为我已经写了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在离职结算表下面,如果公司到时说,离职结算表下面必须写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并在这些字上按手印,光写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不行,这是公司条例制度里已经存在的或别的情况说必须写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并在这些字上按手印,那么打起官司是我胜还是公司胜,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rdemp……(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3-11-29 19: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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