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能否要求四个月工资赔偿及产假工资差额补偿
能否要求四个月工资赔偿及产假工资差额补偿 2011年3月7入职公司,合同签了三年,2013年5月生孩子,7月8号休产假回公司上班,7月10号发工资时部门同岗位整体涨薪,没有给我涨,领导说我刚回来,国庆再涨,8月10号发上班工资和产假工资,产假工资是三个月一起同8月上班工资一起发的基本工资,国庆递交加薪申请,领导回复说涨不了,因为我们几个人被独立出去,成立单独的一个部门,所以原领导无权再给我签字,现在的领导是个小领导,签字也不够分量,但是我们的岗位头衔还编制在原部门下面,没有调动,于是我递交申请到公司大领导,大领导批示不予涨薪,说没有涨薪这回事,人事还回复了一封邮件给我,列出种种原因,但是都不符合事实,于是我告知人事我不接受这样的结果,人事要我再次递交申请,但是处处刁难,流程走了两个礼拜还没走完,我想问这样的话我能否不再要求涨薪,直接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4个月工资,产假工资等休完产假回来上班一个月后再跟工资一起发基本工资是否合理,并且举报公司其他种种违规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丁橙香(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1-22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