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一些关于合同的问题
请问一些关于合同的问题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更改了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是否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说明呢?如果需要,协议的主体应该写哪些?2、合同上注明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又规定合同的起始时间,如9月9日双方签字盖章的,但规定合同有效期是9月1日-12月31日,那合同的有效期应该是什么时候?又如规定合同有效期是10月1日-12月31日,那合同的有效期应该又是什么时候?3、两单位一直有业务往来但都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公司规定要有合同才能办理结账,可以就之前的业务补签合同吗,时间应该怎样约定,签署的时间应该写什么什么时间,这样合同还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UVr6310(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09-14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