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劳动仲裁有关问题
劳动仲裁有关问题 我是2012年5月份(具体哪日不记得了)到公司面试并工作的,结算工资是从6月1日开始计算的。到现在也就是2013年10月17日都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每月公司的财务都会将工资条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我,到目前为止共有16个月的工资条记录了。请问若我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话我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足够吗?若提出仲裁能要求补发多少个月的双倍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ngsi……(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3-10-17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