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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老板拖欠我工资2250元,一直不发,我辞职然后向当地仲裁办提请仲裁,在整个仲裁过程当中老板一直都未出现,也不理会,最后仲裁办裁定单位应赔付拖欠我的基本工资加双倍工资共计40000余元,最后无奈,仲裁办建议我向法院执行庭提请执行,我随即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执执行厅提请执行,在执行主管人员向我索要所谓500元跑路经费后答应开始受理此案,随后执行厅约见我和公司老板,并一再强调和威胁让我们写下和解协议,只赔付基本工资22500元,无奈只能签字,在想如果能给也就不追究了,可是事后至今好几个月过去了。早就超过了和解协议赔付的期限,其中就打通过一=一次电话给执行人员,到现在一直不接电话也不回复短信,求助,我该怎么办?????



(富平法院办理此案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姚永红(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3-09-20 10:2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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