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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并扣押工资

关于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并扣押工资 我在武汉一个单位上班,是2012年11月份签了两年的合同,2013年8月,单位突然以我之前犯错太多,无端将我解雇,因为单位是机票代理商,单位以一个客人的票没处理好,将我两个月工资扣押了,上个月只发底薪给我,说这个月会把两个月的底薪加提成一起发我,结果这个月只发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一个月的工资又以担心客人后续来电投诉的理由给我扣押,并且机票提成在职期间都是是百分之八来结算的,单位以我之前犯错太多,现在只按百分之四给我结算,我是上个月底离职了,现在公司还在继续扣押我一个月的工资,我本人有合同,目前没有报警也没有起诉,请问这种情况我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rong……(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9-17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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