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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法

合同法 2010年8月18号 乙方(我)与甲方(菜市场)签订合同(合同时间是1年到2011年8-/18号到期),在甲方菜市场独家经营禽蛋类产品,现8月28号,甲方提出无法让乙方在市场独家经营,合同上有乙方备注:大致内容如下,乙方属于垄断独家经营,本菜市场不准有其他摊位及门面出售禽蛋类产品。问题是:我在备注的时候有一项写后甲方说不合理要删掉,后来我就直接用笔划掉了,甲方也没有签字确认,请问律师这样的备注还有效吗,请给与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BY9341(江西)
提问时间:2010-09-0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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