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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集团旗下两个分公司合并,被注销的另一公司员工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集团旗下两个分公司合并,被注销的另一公司员工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企业集团要把工作的工司合并到集团里的另一公司,公司要把我们的劳动合同转到另一家公司由合并的另一家公司承担,职位\工龄和薪资保持不变。我们不想变更劳动合同主体,不打算签证劳动合同,公司出公告说不会给予赔偿,公司合并没有损害到员工的利益。我们联名要公司赔偿,公司再次出公告说不会赔偿,无奈我们只得罢工请劳动局出面,至今也没有说法,还把个别带头的员工给开除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58604……(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9-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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