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试用期的社保基数是多少?
咨询社保部门
你好,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如果单位不给上保那么您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欢迎来电免费咨询010-51296954或者面谈,将会根据详细情况给您最确切的解答。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也不例外,详情可咨询社保部门。
请咨询社保部门。
应该交,基数以实际工资为准
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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