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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以下的合同合法吗。还是合理不合法谢谢

我想咨询下以下的合同合法吗。还是合理不合法谢谢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以甲方的名义合伙以入股经营扬声汽车维修厂(项目名称),甲方投资总额的50%、乙方50%。
第二条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三条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必须按比例在15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四条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期满乙方无条件按合伙入股时的资金转让给甲方。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 负责经营修理厂,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② 将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③甲方全权代表乙方在修理厂的事宜。
第六条
第七条 (二)、乙方: 
  ①保密合伙身份,名誉。
  ② 放弃参与股东大会议事交由甲方全权代表。
  ③ 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对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i7sa……(广西-钦州)
提问时间:2013-08-0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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