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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由于本人劳动法律意识淡薄,少算了的经济补偿金额应如何在二审中提出

由于本人劳动法律意识淡薄,少算了的经济补偿金额应如何在二审中提出 一件简单的劳资纠纷,经过了劳动仲裁,后在2013年6月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审判,并于2012年7月25号送达了判决书。对方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现已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于本人劳动法律意识淡薄,少算了一部份经济补偿金额(RMB6000多)。请问:少算了的经济补偿金额应如何在二审中提出。是以变更诉讼请求提出还是增加诉讼请求提出还是以不服一审的判决提出上诉。
请指点,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Z1979(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3-07-28 10: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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