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合肥。我与一家传媒公司签订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在快2个月的时候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
我在合肥。我与一家传媒公司签订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在快2个月的时候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 我在合肥。我与一家传媒公司签订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在快2个月的时候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在走之后做了交接,把客户资料给了同事,但把客户名片带走了。老板很生气,说不给我工资,后来在同事的争取下,老板说除非我写书面道歉信才发我这将近2个月的工资,当时我为了尽快拿到工资,就写了。结果她只给我700多快钱,我们是有责任底薪的,说好每个月1600的工资扣到700,还有一个月工资说我是违反商业机密不给了。其实在辞职的第三天就把名片还回去了。都已经半个月了到现在都不发我工资。我该怎么办?因为写了道歉信劳动仲裁是不是对我不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3-07-07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