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5月份已离职,现原公司反应误交了6.7月社保,要求我承担6.7月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合法吗?
5月份已离职,现原公司反应误交了6.7月社保,要求我承担6.7月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合法吗? 5月份从一总部在广州长沙办事处离职,现7月份了,公司联系我由于之前部门经理休产假漏交了我的离职书至广州人事处,导致误交了6.7月份社保,现要求我将6.7月份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补齐才能开离职证明,请问这合法吗?PS:之前5月份还有半个月工资,4.5月份还有奖金没有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nzhi……(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7-04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