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社保金违约公司要求员工个人承担违约部分是否合法

社保金违约公司要求员工个人承担违约部分是否合法 我与3月7日入职,7月份公司给我交社保:4、5、6、7、8月共计5个月保险金,因为超过三个月需要交付违约金,公司多交4百多,我个人多交2百多,加起来一共731元多,现在人事部经理找我谈话要求我个人承担多出的金额,基于她个人的情感她个人帮我承担一小部分,我不明白公司这样处理是否合法?前提是:面试时老板承诺把试用期保险交上,而且转正时间也被无理由的推迟,由于行政人员6月24号没交上(说是我上个单位没解除备案,我已及时找过上个单位确实已经解除)然后推到7月24号才交上,但是已经超过3个月需要交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mei22……(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9-01 00:1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