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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莞,用人单位可否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劳动者加班费的工资基数
我在东莞,用人单位可否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劳动者加班费的工资基数 我在东莞,用人单位可否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劳动者加班费的工资基数。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7-02 22:3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丘敏律师
2013-07-03 15:26
只要双方同意,则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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