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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比例?

经济赔偿比例? 责任认定书已经下发——主次责任对方责任: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判为主要责任我方责任:驾驶自行车在人行横道内通过时,未下车推行——判为次要责任请问:此种情况,到法院判决时通常对方的经济赔偿责任比例会是多少? 一九、二八还是三七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rI2893(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08-09 11: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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