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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终止补偿问题

劳动终止补偿问题 我于03年到现在的单位工作,单位一直没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05年购买了医保社保,现在单位要对我们实行劳务派遣,要与我们签定两份合同,一份是劳动终止合同,一份是单位聘请的中介与我们签定新的用工合同,但是劳动终止协议书上写的是补偿医保社保的钱,就是03—05年没有给我买医保社保的钱,由于觉得补偿不合理,我一直没签这两份合同,现在单位规定我们必须在8月底前签这两份合同,不然就视为主动辞职,9月1日主动走人。请问,1、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2、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赔偿金会怎么算?3、能不能不申请劳动仲裁,直接请律师告单位?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笑忘书012……(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0-08-05 18:4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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