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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因公司裁员,目前正在协商中。HR的理由是公司正常的人事调整。以下是我的合同签订时间
第一次劳动合同:05年底-06年底,
第二次劳动合同:07年初-08年底,
第三次劳动合同:09年初-11年底,
第四次劳动合同:12年初-16年底。
咨询下各位律师,
1.第四次劳动合同能算新劳动法中规定的第三次劳动合同吗?
2.我能算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吗?
3.如果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
4.公司属于合法裁员吗?
麻烦各位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wefjx(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3-06-04 16:38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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