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私营鞋厂公司辞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内容详细)
私营鞋厂公司辞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内容详细) 说白了就是私人鞋厂,但估计为了自己能开税务发票就申请注册了自然人独资的公司,所以根本没有什么书面或明确的公司工厂规章制度,一切都是老板一家看着办。
我3月28号正式工作到现在:
1、至今没签合同,公司没提过(公司只有车间工人的承办或产量合同),而我以为我干不了多久且刚毕业不是很明白。
2、至今没有休息日,除了五一一天,端午一天,因工厂搬迁三天无法上班,其他任何时候都要上班。虽然当初跟老板娘提过一个月能有三天左右休息日,老板娘说要在公司没什么事情时向她申请同意才行,而我发现请过假的员工都被扣了相应工资,于是至今未请过假。而工作时间是:7:00—1100,13:00—17:00,后来还要求18:00—22:00,很多时候在休息时间若有事便被叫去做事,可以说是随叫随到了。
3、我来时说好的职务是管财务的(相当于内账会计),实际上是只要是办公室的工作都要做,也就是说还兼任文员,而且老板家私人的事也会要我办。
4、工资年结,要等到农历新年前才结算,平常是每十天发一次生活费(最后结算时扣除),我每次400元一个月1200(说实话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我工资多少,但以我掌管生活费借支本来看基本上一个月生活费是一个月工资的40%至50%)。
5、只要辞职走人结工资只结70%,且一个月的工作天数是按30天来算的,且工资不能当时拿到,老板会拖,能拖多久拖多久,有时候还会不让走不给结。
6、没有办理任何社保之类的五险一金。
辞职的话怎样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可不可以不用提前30天通知立刻结账走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brel……(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0-08-03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