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因为经营需要。我在8月的时候邀了个合伙人。在初次交谈的时候。我就说明了我的来意。他也表示可以。
于是我一边自己经营。一边等他过来和我合作。一直拖到10月。他才过来。并且付了500的定金。之后他过节又回老家去了。
直到10月底才正式过来投了3成的东西。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因为意见不合没签成。
当时我表示已经不想再继续拖下去了。要求他自己说个最后的期限。他说月底。结果到了那天。他却没来店里。也没有和我说这件事。
因为他的手机在那几天。又被人偷了。我无法与他联系上。这事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
他没有与我有任何联系。没有说过有关店的决定。我发过一条问候的短信。他也未回复。
而现在他突然又过来了。表明不愿合作了。说要把东西拿走或者是转给我。我认为因为他在之前就一而再三的拖时间。使我耽误了生意。理应对我进行赔偿。
但他认为损失是双方的。并且我认为我已经在他认知的情况下说了合伙的最后期限。而且日子都是他自己定的。他却失约。
在他离开的1个多月也未和我联系。我认为属于这是弃权行为。请问我的说法是正确的吗?对于现在我该如何对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96abc(湖南)
提问时间:2009-11-27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