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这种情况下,其他子女可以要求分户吗
这种情况下,其他子女可以要求分户吗 你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外公外婆有四个子女,他们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大概100多平方米,按照常理,那套房屋应该由其四个子女共同继承,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房屋产权证没有过户到四个子女的名字,房屋产权证上依然是我外公的名字。但是在两年前,四子女中的四儿子在其他三姊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着房屋产权证,将我外婆外公留下来的房屋拿去抵押,并用抵押来的资金按揭购买了商品房,现在我想咨询的是,如果另外三姊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分户,就是一套房屋分出四个独立的户头,这样可以吗?具体该怎样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笨笨熊200……(重庆-南岸)
提问时间:2013-05-27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