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劳动协议里有“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乙方丧失以双方劳动关系为
你好!您好,您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关键,也是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经常遇到的困惑。
核心结论:
这份条款的“合理性”和“法律效力”需要分开看。它不合理,但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简单来说,如果公司在签署协议时已经结清了所有法定应付的费用(如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那么您自愿签署后,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反之,如果公司存在未结清的法定费用,或者有欺骗、胁迫行为,该条款就是无效的霸王条款。
不合法
可以劳动仲裁的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的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这一条款是否合理要看具体情况。若乙方是自愿、充分知情下签署,一般有效;若甲方存在欺诈、胁迫等,就不合理。乙方若觉得不合理,可先和甲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不一定合法,具体还要看是涉及的具体内容。但是不一定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