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有工资条和工资转账记录
你好!对于您在工作中遇到的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并被违法辞退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处境。从法律角度看,您的情况涉及多个劳动法领域的核心问题,且因您的未成年身份而显得更为特殊。尽管您面试时虚报了年龄,但这并不免除用人单位的基本法定义务。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适用解释:由于您工作三个月未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向您支付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适用解释:您被“违法辞退”,用人单位需向您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适用解释:您工作三个月,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因此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为 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缴纳社保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适用解释:为您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其未缴纳的行为违法。
虽入职时虚报年龄,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单位未签合同、未缴社保且违法辞退,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赔偿金。可先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诉求
可以劳动仲裁的
向劳动部门提出诉求
要求赔偿 ,不给赔偿,提起劳动仲裁
没有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帮你维权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的
可以直接仲裁来要求支付工资的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