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同一家公司工作续约时发现此前的劳动合同有间隔是否可以申请额外的经济补偿?
同一家公司工作续约时发现此前的劳动合同有间隔是否可以申请额外的经济补偿? 我在同一家公司就职,我发现第一份合同的有效期3年,约定到5月31日,第二份合同有效期3年但是是上一份合同到期后同年8月1日起生效,但是我在这家公司是连续工作的。此时我第二份合同到期后,再续签时公司不和我续无限期合同。那么我想问一下1)我的赔偿是按照连续签约2次可获2n补偿条款规定下,我是否获得赔偿是2x6=12个月的经济补偿?2)中间间隔的部分,是否存在违法情况,如果我可以证明我有工作相关证明材料,那么我是否还可以申请额外的经济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北京)
提问时间:2023-01-03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