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问各位律师,本人由于所在企业实行208小时最低时间工作制,超出才算加班

请问各位律师,本人由于所在企业实行208小时最低时间工作制,超出才算加班 请问各位律师,本人由于所在企业实行208小时最低时间工作制,超出才算加班,计算标准是4500或者5000除以208得出的超时加班费,逢法定节假日上班也只是发放300元补贴了事且在6到9月不发高温补贴,甚至扣除考勤和日八小时外安排加班也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后来本人投诉后诱导诱骗本人签订了一份仲裁调解协议,想问下各位律师我还可以维权吗?可以不理会这份协议维权吗?该协议真的完全制约限制了我维权的可能性?我该怎么办?盼各位律师帮忙支招!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日出东方(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21-10-06 10:0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