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以不符合工作调动为由将我辞退,且表示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我要如何维权?
公司以不符合工作调动为由将我辞退,且表示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我要如何维权? 我是2006年12月11日进入公司工作,公司当时试用期为3个月,所以我是在2007年4月份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开始为我缴纳保险。期间由于公司需要有过多次人事调动,都有调动单,08年4月份又续订了劳动合同。08年12月27日我在家歇班,公司通知我有工作变动,具体情况让我28日一早找要调往的部门经理谈话,他告诉我公司的决定和以后的工作内容,我摆明了不能接受调动的种种原因(主要是工作地点变动,新工作离家较远,交通不便。)。29日我也正常上的班,公司没有任何答复。30、31日休2天丧假,09年1、2日正常歇班。3日一早到公司通知我交接手里工作、办离职,公司的理由是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工作调动将我辞退,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我以工作调动及辞退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为由不办理离职手续、拒签离职单,公司说你不签字也没用,公司正式通知你被解雇,工资计算到今天,以后你就算再出勤也不计算你工资。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注:公司每年有5天带薪年假,且我在工作期间无任何过失、处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if...(天津)
提问时间:2009-01-03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