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样的合同合法吗?我能获得赔偿吗?
这样的合同合法吗?我能获得赔偿吗? 我04年7月与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合同,然后每年一年签一次,到了08年与我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合同未给我,到09年3月份说要我们改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养老金,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但合同上我未签字,我找同事签的字,这后来的合同也未给我一份,现在我与公司有纠纷,我想辞职,是否可以告他伪造合同,可以吗?如果可以,我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雨佳(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0-07-26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