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一名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后去创收,因更换领导造成单位违约
我是一名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后去创收,因更换领导造成单位违约 我是一名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后去创收,因更换领导造成单位违约,我上交创收款后,不仅没按照承包合同给我提成奖励,差旅费也没给报销,造成合同争议。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介入后隐瞒承包证据(公证合同),造成法院判决错误。我向最高法院申诉十年后(34次/3个月一次)。2020年12月7日最高法院将案件交北京市高级法院再审,北京市高院立案后拖至今日不答复。请问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这样做是公证办案吗?违法吗?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朱宝臣(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1-06-05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