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我是2006年5月进入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2011年4月,因需要转正,前提需要写份离职报告给劳务派遣公司离职,但是转正后到2013年4月因部门外包给别人,岗位取消,公司又因我要准备怀孕不安排其他岗位,于是就要终止合同,这应该属于非法终止合同,赔偿应该是按照转正的工作年限算还是加上之前劳务派遣的年份算,还有我的合同是到2014年6月,未履行的一年多合同能否得到赔偿?赔偿方式是不是按照做了多少年按几个月的两倍算,最重要的就是因为转正公司要求写份离职报告,我已经递交,公司的人事和法务认为我写了离职报告之前劳务派遣的就不算了,如果我仲裁的话,这些赔偿都能得到吗?胜算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精灵馒头(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04-26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