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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综合工时制计算法扣除员工超班费合法吗?当班出勤12小时扣除用餐时间发放11.5小时计算法合法吗?

利用综合工时制计算法扣除员工超班费合法吗?当班出勤12小时扣除用餐时间发放11.5小时计算法合法吗? 我司是不定时工作制,1.当员工在当月工作时间超出全日制工作时间,将把所超出的工作时间作为超班费发放,2.当员工在当月工作时间未超出全日制工作时间的、企业也按你已经上足全日制工作时间进行发放包月工资、但下月超班时将你上月不足的时间扣除、如扣除不够的将累计到再下一个月、一直将你差公司的工时扣回为止,哪怕改名员工离职也将一次性要扣回所欠公时扣回。    以上公司无任何文件,只是讲这时综合工时计算法!请问企业这样做法是否正确。还有每班次工作12小时,但发放是11.5小时!要扣除吃饭时间0.5小时,企业这样做有问题吗,如有问题我们应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快乐幽幽谷(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4-16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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