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现在在一家广播公司做电台主持,业务中包括和联办单位对接节目每月帮他们宣传

我现在在一家广播公司做电台主持,业务中包括和联办单位对接节目每月帮他们宣传 我现在在一家广播公司做电台主持,业务中包括和联办单位对接节目每月帮他们宣传,公司制度规定对接人可以拿到双方签订合同金额的5%作为提成,现在我要离职了,老板说我现在离职提成只能按照我在职时间来进行计算,但是公司制度上没有规定,是他口头说的,请问这种给付提成的方式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安徽)
提问时间:2020-07-16 09: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