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没有办理房产证只有建房证和土地使用证的问题!
关于没有办理房产证只有建房证和土地使用证的问题! 2006年。我们在常州溧阳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因为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还没到手,所以合同商定“当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办妥后,付清剩余款项”中间因为开发商和房管局的债务问题。所有小区都没拿到房产证!还有原户主因为是当时自己的房子拆迁补给了几套房子。所以他和开发商有一些矛盾。导致证件没拿到。所以期间威胁我们是安置房,协议无效。要我们付清余款。当时咨询了相关人士。没有付款!!!所以他也一直没所谓的起诉。
现在说两证到手了。让我们付清余款。同时把证给我们。但问题出现了。证件是他的名字!还有就是房产证据说要开发商统一办。那么我们该付款吗?两证该拿或者过户吗?可以过户吗?不能过户怎么办!拿着他名字的两证有利益保障吗?还是我们签订什么补充协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I08……(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3-03-27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