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集资建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问题
关于集资建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问题 我们家十多年前集资建了一栋房子,当时没有办理相关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去国土局办理这些东西,但是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当时集资建房缴款的条据上名字有一部分是亲戚的一部分是我父亲的。因为这个集资的名额本来是那个亲戚的,但是他把这个名额给了我们家,所以钱是我父亲交到他手上,通过他去交钱建房的,当时我们也没在意他留的是他自己的名字,但是我们拿到手的收据上又有一部分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国土局说我们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话要按过户的性质办理,这样的话费用就多得多,我们觉得不公平,所以想问下相关的法律条文到底是怎么处理这一问题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myz99(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1-11-18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