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购买合同后有质量问题,我拒付余款。
您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您有权拒付。建议无需理会。如果需要帮助,可联系
可以就质量问题与对方协商。
对方质量问题,你有权拒付
答:有。可以就质量问题与对方协商。
要讲清合同的具体内容才好解决问题,若约定有付款期限按期限过了2年没有中断理由的,可以拒付。
对方可能会起诉你,建议委托律师答辩
1、设备买卖合同一般如果是分期付款的,剩余货款都是在一定期限内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前提才支付,你可以看下当初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2、为预防对方起诉要求支付剩余货款的风险,建议你方立即向对方发出维修或协商处理的信函,如果出现问题时有立即向对方发函那将,更有利于你方谈判。
3、如出现的质量问题给你造成损失的,还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责任。
法条参考: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