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公司就让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中没有标注试用期的期限、具体工资等
回复过了的,你怎么到处发呢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人社局投诉的
你好,可以向人社局进行投诉。
可以 投诉
您好,可以人社局投诉的
原则上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对此存在争议的,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
可以没有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