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将首付先给卖家急用然后由卖家将首付打进资金监管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将首付先给卖家急用然后由卖家将首付打进资金监管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在中介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并支付了一万元定金,在现如今的过户政策下(首付和贷款都需打进房管局资金监管才能过户),房主因急用而自己的钱暂时取不出来,于是房主要求我们先将首付打给他然后再由他负责资金监管将首付打进房管局资金监管,并约定如果房主不按约定时间将我们付给他的首付打进资金监管的话就双倍退还我们支付的房屋首付,若不不打资金监管又不双倍退还首付则房屋产权归我们所有,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这么约定能维护我们买房得利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郭元丰(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2-01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