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怀孕6个月,集团准备对我现任职的公司注销,准备将员工全部解除合同,请问应该怎么赔偿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单位是无权跟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单位解除,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或是要求单位给予赔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
怀孕期间不可辞退孕妇
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应该给予劳动赔偿金。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
1 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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