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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6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至2015年7月,然后
我于2010年6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至2015年7月,然后 我于2010年6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至2015年7月,然后于2017年5月至今一直在这家公司上班 我于2010年6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至2015年7月,然后于2017年5月至今一直在这家公司上班,由于是亲戚,从2010年到现在一直没有开工资,没有合同,也没有工资单和考勤表。我应该怎么办啊?(别人的工资都开了)。现在维权会不会过了法律时效?具体应该怎么做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红星(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9-03-26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