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承揽合同与分包合同
承揽合同与分包合同 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将其结构改成股份制,因此相应的公司名称也修改,增加了“有限”两个字。承揽合同与2009年4月成立,当时的乙方名称是“XXXXXX公司”,而2009年12月21日之后该项承揽工程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那么作为我方即甲方,名称依然用承揽合同签订时的乙方名称“xxxxxx公司”,还是将乙方名称改为“xxxxxxxx有限公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af16……(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0-06-17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