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是否可以认为承揽合同
是否可以认为承揽合同 因同本村自然人(泥水匠,无任何资质)签定了承包合同
但他自己受了伤(自己过错),要我负责,我不同意,请帮忙参考。内容如下:
1:合同是否合法;2 没有完成的工程,我要求按合同履行3 我要承担责任吗
以上请回复,谢谢
承包协议合同
项目:住宅房 房主: 日期:
规格:3间3层(除原来的1间2层)7间 平方( 按方收 )
1 民房质量要求以2008年的《民房建筑》要求为基准
2建造费用(包括泥/瓦工的工钱及由承包负责人请的其他人员)由房主一次性向承包方算清核定(根据第5条付款)
3工伤事故由由承包人负责(包括泥/瓦工及由承包负责人请的其他人员)
4 包工不包料,但属民宅,当在不影响房屋质量的情况下节约原材料
5 建造费用将在完工后25-35个自然日内向承包人付清(可根据共同协商分几次付或在建过程中向承包人支付部分工款)
6工工期:经双方协商定于 古历09年2月底 前完成(如因自然天气影响可以延期15天).
7具体完工标准:1外装修(天顶棚,瓦房,墙面,);2室内电路的铺设(处于照明安装,插孔) 可以使用状态.(见附件条件)
8因房主在外工作,工程质量进度由房主委托 负责,期间如有疑议, 承包人可以向房主直接反映.
9建造期间因承包人具有专业知识,在选材方面提出的建议房主的受托人当积极采纳,决定权归房主.
10建筑材料由房主的受托人/承包人完成,商品材料必须有收据或发票(便于核对帐目)
11付款的凭证(收据,发票)必须由受托人/承包人签名确认,否则无效.
12工程验收合格完成,将根据房主经济状况给于承包人800-1500元经济酬谢.
13其他细节由双方协商签定,并同此《承包协议》共同生效
14此条例为房主与承包人共同协商的基本协议.
15以上协议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任意方不得私自变动,如有需要,需共同商定,并写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后的意见。
附件:1正前面装修瓷砖(内白坯墙,包栝搭跳架)
2 地面砖。
3 天沟或顶棚(橡胶板)收半方
4 工价:80/㎡
5 除以上4条,另有工将按点工计算。
6 基础及保坎、回填属房主
合同有签名(双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nyon……(湖南-湘西)
提问时间:2009-02-28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