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分包施工明确注明合同造价不包含总包配合费,此合同合理吗?
分包施工明确注明合同造价不包含总包配合费,此合同合理吗? 我司是分包方,工程款直接由业主支付。工程完工后,业主拒付工程余款,说是该部分余款用来支付总包配合费。总包与业主之间的合同有业主代收总包配合的条款,但是我司的分包合同明确注明合同造价不包含总包配合费。现在业主说据有关规定那合同因注明合同造价不包含总包配合费为不合理合同,至今以此为由不付工程余款。 盼望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ku(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08-12-11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