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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累计旷工3次被免职,第一次事假没同意记旷工,第二次方面请病假同意

公司规定累计旷工3次被免职,第一次事假没同意记旷工,第二次方面请病假同意 公司规定累计旷工3次被免职,第一次事假没同意记旷工,第二次方面请病假同意,因为医务室不给看病开具病假单被领导记旷工。第三次上夜班电话请假带班领导批准后,第二天下午去公司上班时发现工作卡没有上班权限,经办公室查询我被免职,办公室让我联系组长或助力,或者离开公司。后经联系当班领导,领导说是上面领导的意思,让我自己联系,一直到联系不上任何人。请问这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有第三次跟领导确认请假的通话录音。能主张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8-09-1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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