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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某某公司
一方:某某
甲乙双方已于2012年某月某日签订劳务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现将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 甲方为乙方提供上岗培训,在职培训以及必要的外出培训,培训费。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社会保险有甲方支付。
二、 乙方在甲方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两年,如乙方服务不满两年提出解除合同的需赔偿甲方人才招聘损失费、岗位培训费等相关费用贰万元(20000.00元)
三、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某某公司(盖章)
乙方:某某(签字)
签订日期:2012年某月某日



现在我还在试用期,想辞职,公司据此向我索要2万元的损失费用,合法么?我是不是必须支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执着的信天翁(云南-保山)
提问时间:2012-12-18 19:3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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