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本人于2009年3月与某国企签订的三年合同,当时没给我一份合同都在公司保存,工作性质是驻非洲工作每年一个月的假期,早上上7点晚上下6点,没有周末,2012年3月三年合同到期了,但是公司未与我续签,可是依然存在劳动关系并持续了5个月后来,本人需要回国买房子就请假在8月中旬请假回国一个月,回国后由于生活上的事情不能出国了,在九月初就向单位提出回国工作的申请,并明确表明如不安排工作便辞职的观点,在家等着答复,单位迟迟未予答复只说不同意回国,还拖欠3个月的工资未发,现在12月份了,公司联系我说要办手续,什么补偿也没有,我向公司提出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他们拒绝支付并且威胁说要给我旷工处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这个算旷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yan1……(天津)
提问时间:2012-12-12 17:49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