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给离职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是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给离职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是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无论是员工“自动离职”,还是“劳动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以及用人单位和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这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主动给离职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是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面对现实DW(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2-12-11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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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单位没有义务办理手续
追问:您说的“自动离职”是指“没有向公司递交辞职报造”的那一种吗?
回答:不辞而别的
追问: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和“不辞而别”的员工在法定上解除劳动关系了吗?
回答: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此种情况是解除还是开除
追问:1.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是合法程序制定的,这个“规章制度”有效吗?
2.即便是开除,除名,用人单位不用主动通知这个“不辞而别”的离职员工吗?
回答:无效,需要通知
追问:您终于认同了本咨询者的观点。谢谢您,牛律师!我的证据更加确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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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提前和单位申请离职,单位有义务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在七天内完成,否则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由单位来负责。 我的补充: 2012-12-11 13:20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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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企业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单位有义务在15个工作日内为劳动者办妥离职手续。
追问:在这里,想咨询一下:“解除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1.用人单位不让员工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无法提供劳动了?
2.用人单位支持员工工作的情况下,员工不想提供劳动了?
回答:解除劳动关系,是指结束原先双方存在的雇佣关系及所要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劳动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的。
你的解释超出了定义范畴,“用人单位不让员工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无法提供劳动”----该情形属于单位“限制权利”违约。“用人单位支持员工工作的情况下,员工不想提供劳动”-----该情形属于员工“不承担义务”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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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动离职可以不办理。
追问:1.如果,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话,用人单位与这个“自动离职”的员工,在法定上,解除劳动关系了吗?
2.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这个“自动离职”员工,身份上还是属于这个用人单位的职工?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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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职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追问:既然是用人单位的义务,那么,用人单位迟迟不给已离职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这个离职员工无法去下一个用人单位工作(即签定劳动合同),这个阶段给离职员工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是不是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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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动离职,可以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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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是法定的义务 离职手续包括 档案 户口 给补偿等事宜 都u需要单位协助办理 这都是法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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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可以不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