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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申诉的时效

申诉的时效 刑事案件中院二审后,我一直在中院和高院申诉,但二个法院一直都没有给我一个说法和答复。二审判决生效快二年了。我怕到时我去申诉,两级接待申诉的法官可能会已过时效为由不予接待。请问律师,是不是有这可能,在二年的时间里不断的申诉过可否作为时效中断。自已要不要负举证我去申诉过了。原因接待的法官态度很坏,不愿意对我的申诉进行登记。我到时很难举证呀。另外有一个问题,我去我们市人大信访室信访。要求他们监督法院给我一个说法,可这位工作人员却说,他们不能监督个案。我的申诉到现在都无一点结果。我该怎么办。国家是不是有内部政策。只要判决生效,不管对错,都不予纠正。如果直的是这样,我就省点钱不去申诉了。只当作这是一个国家的悲哀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cczsg……(浙江)
提问时间:2010-06-0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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